專業律師
林長宇律師,中華律師協會會員,現為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師事務所律師。執業以來一直致力于民商法領域的研究及實踐,擅長:經濟糾紛、合同糾紛、公司股權糾紛、經濟犯罪刑事辯護、公司法律風險防范、公司訴訟等辯護工作。是典型的學者型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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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民工受傷賠償案例
農民工吳永剛受雇于萬因林、熊子禮,在為張匡堂的房屋澆注混凝土時,因吊機出現故障從二樓摔下,造成五級傷殘,雙方因賠償問題無法自行協商,吳永剛訴至法院。2011年2月22日,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主持下,雙方達成終審調解協議,由萬因林、熊子禮、張匡堂共同賠償吳永剛207473.91元并當場履行完畢。
2009年4月萬因林、熊子禮以個人名義與張匡堂簽訂建房合同,約定由萬因林、熊子禮為張匡堂承建私人住宅。2009年9月萬因林、熊子禮雇請吳永剛參與澆注二樓樓面,吳永剛在操作吊機時,不幸從二樓摔下,經鑒定其傷殘等級為五級傷殘。吳永剛因未得到足額賠償,訴至法院。一審判決后,萬因林、熊子禮不服,上訴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。
該院在審理過程中,得知吳永剛要扶養父母和兩個兒子,其中一個兒子因故受傷致殘,因為吳永剛受傷花費了巨額醫療費,家境十分困難,在事故發生之初,當地村組和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了雙方調解,因為雙方對傷殘等級意見不統一而調解未果。二審承辦法官依法組織雙方對吳永剛的傷殘等級重新鑒定,彌合雙方對此問題的矛盾,同時充分利用當地基層組織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積極作用,做好吳永剛及其家人的穩控工作,吳永剛及其家人對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和配合。因張匡堂明知萬因林、熊子禮沒有建筑資質,該院又適時重點做好張匡堂的工作,使張匡堂自愿支付10萬元賠償款。萬因林、熊子禮在吳永剛讓步、張匡堂自愿賠償的感召下,也表示共同賠償107473.91元,至此,該案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上述協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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